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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121201 Ed. 9 標準主要用於評估 Class I 和 II、Division 2 和 Class III、Divisions 1 和 2 危險環境使用的非易燃電氣設備 (Nonincendive Electrical Equipment),該條文於 2021 年有了變更。我們將鎖定這波變更所涵蓋的材質要求與測試條件更動進行說明,其中特別針對密封裝置與可攜式產品相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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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評估用於 Class I 和 II、Division 2 和 Class III、Divisions 1 和 2 危險環境的非易燃電氣設備 (Nonincendive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Use in Class I and II, Division 2 and Class III, Divisions 1 and 2 Hazardous (Classified) Locations) 之 UL 121201 Ed.9 標準與 CSA C22.2 No.213 Ed.3 調和標準,已於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布了重大的條文變更,其中所牽動的差異較以往更為顯著。

為幫助製造商掌握這波變動所帶來的影響,特別是能更加了解產品的設計前期及選擇材料時應將那些要求納入考量,以能更順利使產品通過測試及取得北美安全認證,並更快打入國際供應鏈,我們將透過本文說明此次條文變更所涵蓋的材質要求與測試條件更動,尤其針對密封裝置 (sealed device) 和可攜式產品 (portable equipment) 所新增的材質要求與測試條件加以介紹。

密封裝置 (sealed device)

  • 章節 3.34、13.1.8 ── 密封裝置的結構設計應滿足以下條件:在正常工作狀態下或維護作業時,均不得被開啟,此要求包含使用於一般場所 (ordinary locations) 及危險場所 (hazardous locations)。然而若是密封裝置型的充電設備,應為無線充電型態,不允許需開啟外殼接有線充電的型態。
  • 章節 13.1.5 ── 密封裝置之封膠材質的連續操作溫度 (continuous operating temperature, COT),應高於最高工作溫度 (max. service temperature) 的 20K 以上,且應至少相等於最低工作溫度 (min. service temperature)。

此外,另外的一個替代方案為,若密封裝置在執行測漏試驗 (第 13.2 節 – air leakage test) 前有進行熱老化測試項目 (第15.6節 – temperature aging),則封膠材質的連續操作溫度即可以等同於最高與最低工作溫度。意即不需要有前述的 20K安全裕度。

請留意,當密封裝置是由密封材料將上蓋和底座封合而成的結構,且密封裝置是固定式安裝或為固定式產品的內部元件,那麼上蓋和底座就不會列在密封材料的一部分;然而,假若密封裝置是可攜式或為可攜式產品的內部元件,則上蓋和底座即應視為密封材料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上蓋及底座的材質應滿足上述連續操作溫度之要求與測試條件。

可攜式產品 (portable equipment)

  • 章節 5.2.2 ── 主要針對使用可充電鋰電池的 Division 2 可攜式產品,不論採用的化學性質為何,目的是為了降低電池故障導致設備成為點火源的風險 ── 依據不同國別認證,可攜式產品必須滿足下列外殼要求:
    • a) 美國:NEMA ANSI/IEC 60529 (產品外殼機構防護等級國際標準) 的 IP54 等級或更佳,或 UL 50E (電氣設備外殼 – 環境考慮評估標準) 及 UL 50 (安裝在非危險環境之電氣設備外殼 (不含環境考慮) 評估標準) 的 Type 3 等級或更佳。
    • b) 加拿大:CAN/CSA C22.2 No. 60529 的 IP54 等級或更佳,或 CAN/CSA-C22.2 No. 94.2 (電氣設備外殼 – 環境考慮評估標準) 及 No. 94.1 (不含環境考慮之電氣設備外殼評估標準) 的Type 3 等級或更佳。
  • 章節 16.2.1 ── 可攜式產品應通過墜落測試以及先期的老化測試,老化測試條件如下:
    • a) 置放於高溫處 7 天,老化溫度為非金屬材質外殼的最高工作溫度 (max. service temperature) 高10°C 以上,但至少為70°C。
    • b) 緊接著進行低溫老化,溫度為產品的最低額定環溫 (min. ambient temperature)。前述的墜落測試應在老化測試結束的 10 分鐘之內執行,並且自至少 1 公尺之高度墜落至平整混凝土表面 6 次,每次撞擊應為相異點。此測試結果不應損及產品而導致保護型式失效,且不應發生電池脫落之狀態。

在此特別提醒,目前依據舊條文取得的認證仍可維持其有效性,不過我們鼓勵製造商現在即可結合接下來將要提出的任何產品變更申請,以便能夠一併進行標準版本升級,保持與最新條文要求的連動性。

科技產品與技術日新月異,如今標準的演進與更迭也較以往更快速頻繁,我們鼓勵製造商可多留意 UL 以及國際 IECEx 和歐盟 ATEX 等與易爆環境安全要求相關的官網資訊,同時也能透過訂閱每月出版的 UL HazLoc News Lens 防爆產業電子報獲取法規更新動態,以確保產品仍能持續符合目標市場的相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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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文僅供參考,若對文章描述或內容有爭議,敬請參考本文的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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