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化學品管理局 (ECHA) 已對外發布其有意向任何類別的消費品和專業用途產品添加微塑膠的建議限制。

上述的限制建議範圍將適用於物質和在濃度等於或大於 0.01% (w/w) 的混合物中使用之微塑膠。

微塑膠是由顆粒組成的聚合物 (根據歐盟法規 1907/2006 第 3.5 條定義),其中 ≥1% 的顆粒全尺寸為 1 nm ≤ x ≤ 5 mm,或者 (ii),針對纖維方面,長度為 3 nm ≤ x ≤ 15 mm 且長度直徑比 >3。

該限制對於不同用途的產品分別規定限制法令過渡期,以便相關的各方有足夠時間採納。除了此限制,ECHA 還規定了標示和報告的義務,期能最大程度地減少塑料在環境的排放,同時能夠改善可用資訊的品質,以評估未來潛在風險。

微塑膠的危害與其因尺寸微小 (通常用顯微鏡才可見) 有關,使得其十分容易被攝入並可能易於在食物鏈中轉移。因此,塑膠的使用量一旦增加,即表示塑膠在環境中的濃度將隨之增加,而一旦這些塑膠分散到幾乎難以清除,即會對人類健康造成影響。

這些物質被用於不同領域,例如化妝品中,來增添去角質作用;被當作塗料的添加劑,可提供耐磨性;或者用在印表機墨水或 3D 印表機中。

現階段產品有採用微塑膠的廠商應開始陸續提供相關資料,這些資料將被納入社會經濟評估的考慮範圍。特別注意,此限制規定預期將在 2021 年年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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