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lity inspectors team at factory

HazLoc 可攜式產品經常會設計多個外部連接埠 (external connection ports),不過將每個連接埠定義為可在危險環境使用,並對個別執行非引燃線路 (nonincendive circuit) 評估,可能被認為並不符合經濟效益或無法順利通過評估;因此將多數外部連接埠視為不在危險環境使用已成常態。儘管如此,在實作上,仍有相關警語及手冊要求需要特別留意。

 訂閱 HazLoc 電子報
本文作者:UL Solutions 能源暨工業自動化事業部資深專案工程師 Sigurd Su

在正式進入這次的主題前,讓我們先藉由以下提問,引導您為何要對 HazLoc 可攜式產品所具有的外部連接埠 (external connection ports) 提出「為何不以『不在危險環境使用』做為評估」。

使用針對 Class I 和 II、Division 2 和 Class III、Divisions 1 和 2 危險環境的非易燃電氣設備之標準 ── UL 121201 及 CSA C22.2 No.213 (Nonincendive 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Use in Class I and II, Division 2 and Class III, Divisions 1 and 2 Hazardous (Classified) Locations) 評估的 Division 2 產品,其包含一個位於引燃線路 (incendive circuit) 的連接器 (connector),但是該連接器不會在危險環境下使用。請問該連接器可否被視為滿足 Div.2 要求的無火花連接器 (normally nonarcing connector)?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當連接器的定義為「不在危險環境使用」,是否為以下其中之一的條件:

  • 只能使用在一般環境下,不在危險環境下當作正常使用 (normal operation) 或維護使用 (maintenance use);或
  • 只有在維護 (maintenance use) 時,可以在 Div. 2 危險環境使用。

事實上,唯有當以下五個條件皆滿足時,前述案例中的連接器才可被視為滿足 Div.2 要求的無火花連接器:

  1. 產品可以是開放式 (open type) 或封閉式 (enclosed type) 的結構。
  2. 裝配於產品上的連接器,可以是插座式 (socket-half, receptacle-half) 或插頭式 (pin-half, plug-half)。
  3. 如果產品端是插頭式的連接器,裸露的接腳部分當沒接在插座上時,不能是帶電導體。《圖一》與《圖二》分別為插座式連接器與插頭式連接器的示例。


    《圖一》                    《圖二》

    特別注意,通常筆記型電腦的充電接腳為插頭式 (pin-half, plug-half) 連接器。然而如果充電的接腳為帶電導體,且每個帶電導體為單獨分別凹陷低於外殼平面,則這些接腳可以視為等同於插座式 (socket-half, receptacle-half) 連接器,而非插頭式連接器。

  4.  如果設備的連接器是設計在可被使用者碰觸的外殼外部,或位於不需要用工具就能開啟的外殼內部且會被使用者碰觸的情況下,那麼連接器附近需要標示如下或類似警語:
    1. 警語一:「此連接器只能在一般環境使用,不得在危險環境使用」── “WARNING – [連接器名稱] NOT FOR USE IN HAZARDOUS LOCATIONS”。
    2. 警語二:「此連接器只能在危險環境作維護使用 (maintenance use)」── “WARNING – [連接器名稱] FOR MAINTENANCE ONLY”。
  5. 如果設備的連接器是使用者不會接觸的狀況下,安裝手冊應清楚說明下列其中之一的適用情形:
    1. 該連接器只能在一般環境使用,不得在危險環境當作正常使用 (normal operation) 或維護使用 (maintenance use),且應明確指出該連接器名稱。
    2. 該連接器只能在危險環境當作維護使用,且使用前必須先斷電或確定使用的場所並未存在可燃氣體。若安裝手冊有納入以上的 1 或 2 任一個說明,則設備主標籤上應標示國際符號 (Reference No. 0434B of ISO 7000)。此要求來自 UL 121201 及 CSA C22.2 No.213 章節 9.2.3。

接續前述的第 4 點警語相關說明。《圖三》警語一範例:情境為連接器位於可被使用者碰到的外殼外部。


《圖三》

承上,《圖四》為警語二範例:情境為連接器位於不需要用工具就可以開啟的外殼內部且可被使用者碰觸的情況下。


《圖四》

不過若有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則可允許在連接器旁標示國際符號 (Reference No. 0434B of ISO 7000),以取代上述警語作法:

  • 該連接器只能在一般環境使用,不得在危險環境當作任何使用;且連接器位在可被使用者碰觸的外殼外部,同時受限於連接器周圍空間不足而無法標示警語。
  • 該連接器只能在一般環境使用,不得在危險環境當作任何使用;且連接器位於不需使用工具即可開啟的外殼內部以及使用者有機會碰觸到。

在此必須一提的是,針對第二類粉塵區域 (class II) 所應用的產品,連接器將必須具備防塵保護,以通過霧化水測試 (atomized water test)。根據要求,如連接器可配備外蓋、小門或某種外殼,其不一定用工具開啟,但保護配備應有鉸鏈鉸接或具固定式,以使該保護,如外蓋在打開時,能夠以某種方式持續連接在設備上。

結語

在絕大多數的應用中,HazLoc 可攜式產品經常會設計數個外部連接埠,而在實作上,若要將每個埠口定義為可在危險環境使用,並對個別埠口執行「非引燃線路 (nonincendive circuit)」的評估,很有可能未必那麼符合經濟效益,甚至會無法通過評估。因此將多數外部連接埠定義為不在危險環境使用已成為常態。不過即便如此,誠如以上所述,仍需要特別留意相關警語的必須標準及/或手冊要求需納入必要的資訊。

我們期望本文能提供製造商更細緻而差異化的專業分析,幫助製造商在申請這方面的評估前,能夠先有因應的規劃,使接下來的測試與認證流程更順暢。

若對此一主題有興趣,或需要更多個別諮詢,歡迎提交諮詢表單直送需求至我們的 HazLoc 防爆安全服務團隊了解更多。

註:本文為參考之用,若對文章描述或內容有爭議,敬請參考本文的原文出處或聯絡我們。

系列專題

持續探索

保持 HazLoc 防爆安全競爭力

标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