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之所趨,UL 對電動工具產品正導入 UL 62841系列標準,值得注意的是,標準不僅增加了電池安全、功能安全性等更多要求,並納入對便攜式工具及草坪和園藝機械的指導。

正如絕大多數的廠商已經獲悉,UL 專用於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標準正處於過渡期 ── 意即過去受產業援用的 UL 60745 系列標準正轉換成新的 UL 62841 系列標準。

這個轉換,並不僅是表面上的標準編號更動,其指標性意義正是,新的 UL 62841 系列標準納入了與時俱進的要求,包括對新的電池與充電器技術 (特別是在鋰離子電池方面) 有了接軌性的指引與澄清,並且增加產品進程中因愈加依賴電子電路所不能或缺的考量,如功能安全性、新的標示要求等等。

而另一個必須要注意的變化,則為新舊標準所規範的產品範疇:新的 UL 62841 標準增加了對便攜式工具及草坪和園藝機械的必要指引,以意在調和認證。

本文僅摘錄《便攜式工具及草坪和園藝機械:您必須知道》英文白皮書部份內容。若需取得全文內容,敬請連結這裡

UL 62841 標準的概述、現狀與影響

誠如前述,UL 62841-1 標準涵蓋了手持式工具、便攜工具以及草坪和園藝機械,現行版本為 2015 年二月發行的第一版。與過去業者熟悉的 UL 60745 如出一轍,新標準同樣是採納 IEC 標準內容,並根據美國國情而修訂的 ANSI 標準。

UL 62841 的問世正反映了市場的變化,因此範疇更大且要求更為前進。與 UL 60745 系列標準相較,新標準除了規範產品類別的擴大 ── 除用於手持工具的第 2 部分,現還新增便攜式工具的第 3 部分、草坪和園藝機械的第 4 部分;而 UL 60745-1 則是對所有手持式電動工具予以規範,另有針對 20 種不同類型之手持式工具的 UL 60745-2-X 。

由 UL 60745 系列標準轉換至 UL 62841 新標準並非一夕而成,尤其是 UL 62841 的第 2、3 和 4 部分,將採以在未來幾年逐步發布並實施適用的條文與內容。

標準的轉換或許起初會對製造商在產品設計上有巨大影響,但是最終將能推使產品在全球市場實現單一設計 (意指在基礎架構的限制範圍內,包括電源電壓/頻率)。我們正在做的事,無非是希望能消弭已符合歐規之設計為了要符合美規而必須變更設計等差異要求情況。

以下快速列出 UL 62841-1 較之 UL 60745-1 的改變:

  • 通用標示與說明
  • 燈源的標示或測試
  • 電壓恢復要求。如針對鋸台 (table saw) 遇到斷電,假使電源開關仍在開啟狀態,須確保直到復電後,鋸台不會意外地啟動。
  • 鎖定裝置的耐久性
  • 相關標示的變更

功能安全性的的概述、現狀與影響

在 UL 60745 標準時代,唯一可讓業者採用的選項為單一故障容許 (容錯性) 設計。而到了 UL 62841-1,可允許針對負責安全關鍵功能 (SCF) 的電路進行電氣安全評估,其定義如下:本標準所要求的「功能」,意指一旦喪失,將導致該電動工具讓使用者曝露在超過標準對異常狀況能允收風險的危險當中。負責 SCF 的電路必須可靠,且不容因 SCF 失效而讓工具設備承受預期使用環境所遭遇的電磁環境應力。因此標準規範了對所有 SCF 電路進行抗干擾度測試 (immunity tests),含針對雙重 (兩個) 通道設計 (即單一故障容許)。

因應抗干擾度測試的雙重通道設計,是為了使電路裡的兩個通道在做抗干擾度測試時同時都被影響,而使得電子電路在失效時無法發揮預設的功能。針對 SCF,其故障條件與電子電路性能的安全等級,會具體規範在終端產品的標準。目前在 UL 62841-1 已經發布或即將發布的第 2、3、4 部分已定義了典型的 SCF 和最小的性能等級 (PL)。

一般來說,產品安全愈加仰賴電子系統,則系列的可靠性就要愈高。如當失效時帶來的傷害很大,當然產品內建的電子電路可靠度就必須拉到很高的等級;反之。對於分離的電子而言,是採用統計方法 (如 ISO 13849-1) 進行可靠性分析,該方法包括 UL 62841-1 中規定的所有內容除了可程式邏輯以外。

可程式邏輯/裝置和控制器的評估,須應用 IEC 60730 (附錄 H) 標準要求。這是為了要確保除了分離的元件,還對微電子元件與軟體方面都能受到妥善的評估。

BBOI 產品類別編號 ── UL 鋰離子電池組的認證

收編在 UL 產品類別管制編號 BBOI 的鋰離子電池組認證,涵蓋了用於電池供電設備的可拆卸或可分離之鋰離子電池組。

在這個類別下的電池組,泛指要與最終產品系統一起使用,為整個系統是由電池供電的設備。透過這個類別管制,可以掌控電池組裝的供應鏈,以便採用這些電池組的終端產品 (電動工具或其他家電類產品) 能夠回溯來源。

電池組必須標示製造商名稱/商品名稱/商標和型號/目錄編號/系列標示 (或同等標識),同時另須標有文字如后 (或同等標示):「僅適用於_________充電器」(“For use only with ____ charger”)。

鋰離子電池組可以是列名產品 (附上 UL 標誌) 或被當作工具產品的元件 (電池組沒有單獨的 UL 標誌)。

BBON 產品類別編號 ── UL 鋰離子電池充電器的認證

收編在 UL 產品類別管制編號 BBON 的鋰離子電池充電器的認證,涵蓋了與最終產品系統一起使用的電池充電器,泛指整個系統由電池供電的設備,整個組合為鋰離子電池和一個電池充電器單元。透過這個類別管制,同樣能夠掌控電池充電器組裝的供應鏈,以便採用這些充電器組的終端產品 (電動工具或其他家電類產品) 能夠回溯來源。

這些標示能夠辨識特定的充電器,以進一步鏈接到電池充電系統。或者,如后的聲明:「請參見其他充電器的使用說明書」(“See Instruction Manual for Additional Chargers”) (或等效說明書) 可用在參考目錄編碼的至少一個充電器上。

欲獲得此管制類別的列名認證,電池充電器必須符合 UL 充電器相關標準的其中一個 (UL 1012、UL 1310 或 UL 60950-1) 和終端產品標準 (UL 62841-1 (附錄 K) 的要求或是 UL 2595* 加上相關的設備標準)。

保持更新,驅動信任

UL 正堅持不懈地努力,動員掌握市場的創新和變化,同時致力於標準條文的更新,以及能夠適時發展得以為產業解決新變化的標準與指導。

在標準轉換過渡期,我們提供了多個管道促使客戶不會中斷產品的 UL 認證。而時值工具類標準的種種變更,我們也會持續與所有客戶保持互動聯繫,力保產品能在市場上符合最新安全要求。

若有業務或技術上的需要,歡迎利用電郵至客服信箱 CEC.tw@ul.com 取得進一步聯繫。


*補充:UL 2595 概述
UL 2595 為電池供電設備規範了一般要求,為美國與加拿大的一項雙邊調和標準。一般已將 UL 2595 認定為「水平標準」,意味著 UL 有許多的標準,如 UL 82 電動園林設備和 UL 1017 真空吸塵器、鼓風清潔器和家用地板整修機…等,其中相關的電池供電要求皆是參考 UL 2595。這一套標準針對以電池操作的產品提供所有相關要求,以進一步為電池供電設備在應用這些要求提供一致性。

在 UL 2595標準中,涵蓋了各種化學可充電電池,包括鎳鎘和金屬氫化鎳。此外,其亦對鋰離子電池系統有明文要求。UL 2595 的要求通常與 UL 62841-1 附錄 K 中的要求相同,然而 UL 2595 也能適用於其他設備類型的產品。

UL 2595 尚包括具備 SCF 的功能安全要求、軟體可靠性和類似於 UL 62841-1 附錄 K  的 EMC 抗干擾度測試。特別注意的是,未來其他設備標準皆都會引用 UL 2595,如近期通過的 UL 1090 電動除雪機標準,其中以電池驅動的掃雪車相關要求也是參考 UL 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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