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2018 年 3 月 15 日發布 2018 年第 10 號公告,針對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進行下列幾點變更:

  1. 自 2018 年 3 月 20 日起,取消印刷∕壓模 CCC 標誌之審核與相應的審核收費,將由取得證書之企業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加施管理要求》自行印刷∕壓模 CCC 標誌。
  2. 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原標誌發放管理機構 (北京中強認產品標誌技術服務中心) 將不負責標準規格 CCC 標誌的發放工作,所以各指定認證機構需在 2018 年 5 月 1 日前完成標準規格 CCC 標誌發放管理之準備工作。
  3. 自 2018 年 3 月 20 日起,CCC 標誌不再標註 S(安全產品)、EMC(電磁兼容)、S&E(安全與電磁兼容)、F(消防)、I(信息安全)等細分類別,原有 CCC 標誌可根據模具更換週期及產品庫存等情況自然過度淘汰。
  4. 取得證書之企業在貼上 CCC 標誌以及自行印刷∕壓模 CCC 標誌時,應嚴格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加施管理要求》與《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之相關要求,建立企業在 CCC 標誌上的使用及管理制度,並對 CCC 標誌之使用情況進行紀錄和存檔。指定認證機構與各級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