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 於2017 年 11 月 2 日發布官方消息,為簡化無線裝置設備之認證流程與明確訂定電子標籤使用規範,DoC & VoC 計劃正式變更為 SDoC (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設備供應商(需為美國當地公司)將對符合標準規定或要求之設備進行檢測,符合規定之設備需提供如 SDoC 聲明文件等相關文件以示證明。

  • SDoC 政策簡化之前繁瑣的 FCC 認證要求,政策內容概要如下:
    • 簡化自我審批之程式:FCC 決定用 SDoC 形式取代現有之 FCC VoC 及 FCC DoC 。
    • 允許使用電子標籤:FCC 規定使用之電子標籤,需在產品上標示產品資訊或以其他方式,如 FCC 識別號碼及符合性聲明等提供產品相關資訊。
    • 簡化繁瑣的進口要求:將取消 Radio Frequency (RF)設備進口美國時,需向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提出進口申報之要求。並將對委員會規則進行修改,以澄清與進口設備相關之合規要求。
    • 更新測量程序及闡明標準:將修改委員會之測量程序,以簡化與整合不同服務中使用設備之要求。

 

  • 生效日期:2017年11月2日起生效,有一年過渡期。
    • 過渡期內可選擇繼續使用 FCC VoC 和 DoC 認證程序。
    • 過渡期前申請之 FCC VoC 和 DoC認證仍繼續有效,但若產品要進行修改時則需重新取得認證。

 

  • 通過 FCC SDoC 認證之產品將可選擇是否要標示 FCC logo。

 

  • SDoC 要求增加符合聲明文件於設備隨附文件中。符合聲明需包含:美國當地供應商的名稱、地址或聯系網址等必要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