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法規動態] 馬來西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28種內含Wi-Fi、Bluetooth、NFC、GSM、3G 及 4G等複合式產品提出新要求
馬來西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28種內含Wi-Fi、Bluetooth、NFC、GSM、3G 及 4G等複合式產品提出新要求。除了需要拿到 SIRIM type approval外,還需加評估安規ST CoA認證。
產品概括:無線充電器、影音撥放器內含通訊模組、組合式音響內含通訊模組、智慧型電視、無線電視撥放器、遊戲機內含通訊模組、個人電腦及筆電含通訊模組、無限投影機、智慧型手錶、無線手機、無限喇叭揚聲器及無線耳機等產品,皆須取得相關認證才能進口。
解決方案:複合式產品已於2015年10月強制生效,針對有此需求的客戶,UL可以協助客戶即時取得產品相關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