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官方 SDPPI 根據 2014 年第 25 章節的條文 18 持續嚴格執行證書更新流程:

  1. 證書持證者必須要證書過期前 30 個日曆天送出證書更新的需求。
  2. 如電信設備證書更新需求提交時間已過截止日期,證書是不能延長,證書持有者必須提交新的認證申請且需提供測試樣品。
  3. 證書更新申請如被完全接受後, 發證機構會在 10 天內發出更新的證書。
  4. 如電信設備的證書更新申請被駁回,發證機構必須在提出證書更新需求10天內確認拒絕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