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發布日期:2024 年 9 月 16 日

 

 

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 於 2024 年 8 月 1 日針對「射頻模組」保密原則發布相關通知,內容摘要如下:

  • 完全模組:若平台安裝之模組需申請保密,必須在申請此認證時一併申請保密;若完全模組己取得認證,但並未申請保密或保密期限已過,安裝此完全模組之平台則需於產品公開展示或販售前,向原驗證機構 (Recognized Certification Body, RCB) 進行登記。
  • 限制性模組:由同一限制性模組與不同平台組裝的最終產品如需申請保密,應分別申請審驗並同時申請保密;若已取得認證之限制性模組,但並未申請保密或保密期限已過,則安裝此限制性模組的平台需於產品公開展示或販售前,向原驗證機構 (RCB) 申請核發型式認證證明。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針對台灣製造之電信設備,驗證機構應確認申請者檢附獲 NCC 核發的「製造核准證明文件」,才可受理審驗。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核准文件申請可參考以下連結 : https://www.ncc.gov.tw/chinese/service_detail.aspx?sn=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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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僅供資訊參考用,並非法律意圖。同時理解,欲申請各國的進入市場符合性認證,敬請以最更新的法規要求為參考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