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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aptop being charged; 充電中筆電; 電源供應器

訊息發布日期:2023 年 10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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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責新加坡對外經濟發展的新加坡企業發展局 (Enterprise Singapore, ESG) 旗下的消費品安全辦公室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Office, CPSO) 於 2023 年 9 月 7 日發布了《IEC 62368-1 對於可向連接設備提供超過 100W 功率的交流電源供應器之要求》,並將此品項的交流電電源供應器列入《消費者保護 (安全要求) 法規》(Consumer Protection (Safety Requirements) Regulations, CPSR) 中的管制產品。

這類交流電電源供應器的要求會依據不同的測試版本而有所不同,相關摘要如下:

  • 根據 IEC 62368-1 第三版或是更早版本 (即 IEC 62368-1:2018 及更早版本) 測試:
    • 章節 6.6 規定,若電源供應器連結使用的設備已符合 IEC 62368-1 標準,將允許搭配超過 100W 的交流電源供應器,並由供應商保證需遵守以下一項或多項規定 ──
      1. 將 Extended Power Range (EPR) 功能方法納入交流電源供應器和預期連接的裝置中,確保交流電電源供應器向預期連接的設備供電時,功率僅輸出大於 100W。
      2. 指定交流電源供應器的連接器只能連接到預期裝置。
      3. 交流電源供應器應提供額外的安全防護指示,如:「此交流電源供應器功率輸出可超過 100W。充電時請監控電源供應器。」
      4. 確保電源供應器不會單獨販售並且只能和符合 IEC 62368-1 的特定型號或品牌之連接設備搭配販售。選擇此方式需要提供宣告信,其中需包含以下資訊:
        1. 電源供應器不會單獨提供及販售。
        2. 電源供應器僅能搭配連接設備使用。
      5. 供應商可提出替代方法確保電源供應器符合要求,CPSO 將依照個案進行評估。
  • 根據 IEC 62368-1 第 4.0 版 (即 IEC 62368-1:2023) 測試:
    • 章節 6.6 允許交流電電源供應器在不通過通信埠供電的情況下,向連接設備提供超過 100W 的功率。
    • 向連接設備提供超過 100W 的電源供應器,在不通過通信埠供電的情況下完全符合 IEC 62368-1 第 4.0 版者,則無需遵守其他進一步的要求。

於公告生效前取證的產品,於證書到期進行延展時,即必須需符合此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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