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法規動態] 台灣 NCC 發佈型式認可之更新資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The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 發佈關於 NCC 型式認可之更新資訊 (NCC Type Approval),摘要如下:
- 對於具有 I/O 端口之設備,測試實驗室需確認已評估設備所有功能且設備是以 〝Worst Case / Result〞 的情況下進行架設與測試。此外,若產品包裝中包含如 HDMI 或 USB 線材等附件,則設備需搭配該附件進行測試並於報告中詳列附件資訊,說明測試時所使用之附件與產品包裝中一致。換言之,如產品包裝中並未包含 HDMI 或 USB 線材等附件,測試實驗室需在報告中註明測試時所搭配之附件為實驗室提供,僅於產品測試期間使用。
- 若設備具有可透過設備電源,如電池或是 AC 電源等供電之 Passive RFID Tag 或 Passive NFC Tag 的話,則該情況將被視為 Active RFID Tag,該設備也需取得 NCC LP0002 認證。
- 設備變更天線、外觀、附屬非射頻功能或電源供應方式等,經檢驗機構重新測試後,其輸出功率與原始文件相比增加2dB以內的話,申請系列產品認證時應同時遞交具有相關測試之測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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