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tralia – Energy Label and MEPS, New GEMS Determination 2019 for Air Conditioners Up to 65 Kilowatts

本文來自 UL ASEAN 全球認證主管 Chian Haw Yong

跟隨澳洲政府委員會 (COAG) 的能源委員會於 2018 年第四季所發布的決策法規影響聲明 (Decision Regulation Impact Statement, Decision RIS),當地的環境與能源部門在 2019325 日正式發布溫室和能源最低標準 (Greenhouse and Energy Minimum Standards, GEMS)2019 最新決策最大噸數到 65kW (千瓦) 的空調設備

這項措施將撤銷且取代前一版 GEMS 的空調設備與熱泵產品 2013 決策,並訂出一年的過渡期 ── 201941 日到 202041 ── 意即屆時所有供應商必須遵循新的 2019 GEMS 決策。

2019 GEMS 相對 2013 版本的主要變更

  • 採納季節能效比 (Seasonal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SEER) 標準,實施空調設備的能效分級制度。
  • 移除現行的能效分級 (Energy Rating Label) 標籤,並以新的分區能效分級標籤 (Zoned Energy Rating Label) 取代。


舊型標籤 (左) 與新的標籤 (右)

新的 ZERL

  • 針對小型雙管移動式空調產品,降低 MEPS 並可申請分區能效分級標籤。
  • 針對小型單管移動式空調產品,可申請 MEPS 及申請分區能效分級標籤 (按標準 AS/NZS 3823.1.5進行測試)。
  • 登錄在新決策下的空調設備將可展示新的能效分級標籤。


未涵蓋在 GEMS 2019Decision RIS 變更提案

  • 根據目前在澳洲由國家建築法規 (National Construction Code, NCC) 規範的能效法規,針對噸數大於 65kW 的空調設備,含 MEPS,將提高 MEPS 等級。未來希望其它 GEMS 決策可涵蓋此一變更。
  • 同步澳洲與紐西蘭的要求。紐西蘭尚未有修訂版的法令文件,但預計很快會採納。


GEMS 2019
重要訊息摘錄

  • 包括製冷與製熱,其能源效率與額定能力將根據三個不同的溫度氣候區進行標定。
  • 要求出具已測試的噪音等級,但沒有規定限值。
  • 額定製冷能力測試在攝氏 35 度進行。
  • 額定製熱能力在攝氏 7 度進行,並需要進行攝氏 2 度表示結霜溫度下的能力。


UL
如何提供協助

  • ULISO 17025資格的實驗室已通過相關的 AS/NZS 能效測試標準稽核,所發出測試報告能為法規制定者接受,以順利進行產品能源標籤註冊。
  • UL 工程團隊悉心研究 GEMS 2019 決策,能夠為空調製造商提供培訓服務。
  • UL 所備有的 CBTL 資格可提供 IEC CB 認證服務,並且亦為可發出澳洲/紐西蘭安全核可證書 (Certificates of Approval, COA) 的認證辦事處 (Certification Office)。此外,UL 能協助廠商符合進入紐澳市場強制認證要求的 RCM (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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