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印尼當地EMC實驗室需求量超載,印尼主管機關SDPPI原於2018年11月9日起開放接受〝APLAC-MRA〞、〝ILAC-MRA〞之EMC報告與CBTL實驗室所發之 EMC CB 等海外報告至2018年12月31日,所有EMC報告皆必須為3年內的有效報告。而海外RF報告仍只接受SDPPI認可實驗室(SDPPI-accredited International Test Lab)所發行之3年有效報告。

有鑑於印尼當地EMC實驗室需求量仍處於超載狀態,印尼主管機關 SDPPI 於2019年01月16日再次發佈更新公告 (Announcement No. 33/KOMINFO/DJSDPPI.5/SP.04.03/01/2019),延長開放海外EMC報告之接受時間至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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