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gentina] New Energy Efficiency Standard for Water Pumps

本文作者:法規專案專家 – Daniela Tejeda
中文發佈日期:2020-08-24

在2019年12月4日,阿根廷發布800/2019決議,以為標稱功率在0.18 kW至5.5 kW之間的電動水循環泵浦 (electric water circulation pumps) 確定能效要求的執行日期,其中所涵蓋的產品類型包括渦流型 (peripheral type)、單機離心泵 (monoblock centrifuges)、深井式沉水離心泵 (deep-well submerged centrifuges) 以及離心式壓縮機 (centrifuge pressurizers)。

此要求將在阿根廷分以下階段實施:

  • 第一階段:2020年8月28日
  • 第二階段:2022年2月5日

在第一階段,所有製造商與欲在阿根廷境內進口/銷售水泵浦產品的進口商,需要提出一份表示認證流程展開的信件。該信件必須得由認證辦事處 (certification office) 核發。

到了第二階段,也就是在2022年2月5日開始,強制規定必須有具備效力的認證以及產品上須有能效標籤。

敬請特別注意,目前這項決議不適用以下:

  • 空調設備用的循環乾式葉輪泵浦 (circulating dry rotor electric pumps for air conditioning)
  • 多段式泵浦 (multistage electric pumps)
  • 非深井式的沉水泵浦 (submerged electric pumps other than deep well)
  • 自吸式泳池泵浦 (self-priming electric swimming pool pumps)
  • 自動排水式水按摩泵浦 (self-draining hydromassage pumps)
  • 連軸式泵浦 (coupled pumps)

相關的技術要求可見IRAM 62480 – 「家用電動泵浦的能效標籤」(Energy efficiency labeling for household electric pumps);符合該決議的產品會透過符合標籤 (type 5) 方案予以標示;後續則會要求進行每18個月的工廠端品質系統稽核,同時會從市場抽樣產品進行完整測試。

製造商必須呈報泵浦的最大能效值、泵浦的總揚程 (head) 以及性能峰值的流量 (flow)。

我們如何協助

我們將持續監控阿根廷的能效法規制訂與實施過程。此外,除了可直接為產品提供相應的符合法規測試外,我們也以成為認證資訊及支援產品符合全球法規的單一可靠資源,幫助客戶隨時掌握全球認證的更新動態。


欲知更多法規詳情或我們如何提供協助,歡迎聯絡UL取得更多資訊:
客服部 | T: 886.2.7737.3168 / E: CEC.tw@ul.com

持續探索

> 查看全球法規動態
> 查看全球能效更新訊息
> 線上業務需求詢問表單

本文主要為資訊用,並不具備法律意圖,若需更多資訊或諮詢,請直接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