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法規動態] 日本 | 修訂《電氣用品技術標準省令解釋》附錄
Japan – 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

發布日期:2026 年 7 月 27 日
日本經濟產業省 (METI) 於 2026 年 6 月 1 日發布《電氣用品技術標準省令解釋》(Interpretation of the Ministerial Order to Provide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Electrical Appliances and Materials) 部分修正案,以將原先分散於附錄 2、附錄 3 及附錄 5 的技術要求整併至附錄 12,並更新調和日本標準 (Harmonized Japanese Standards),使其與國際技術發展趨勢保持一致。
修正案於同日生效,但原附錄 2、附錄 3 及附錄 5 規定可以過渡措施持續適用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以下為修正內容摘要:
- 附錄整併:已刪除以下附錄,其技術要求亦統一納入新版附錄 12:
- 附錄 2:電氣導體、地板線槽、配線槽及其附件
- 附錄 3:保險絲
- 附錄 5:限流器
- 同步更新相關附錄
為配合上述的附錄整併,以下附錄中的引用條文已進行相應調整。不過這些變更僅屬於編輯性修訂,不涉及任何技術要求的變更:- 附錄 6:小型單相變壓器及放電燈安定器
- 附錄 8:依據《電氣用品安全法施行令》(1962 年政令第 324 號) 附錄 1 第 6 至第 9 項及附錄 2 第 7 至第 11 項所列之交流電氣設備、電器產品及可攜式發電機
- 更新附錄 12 中的調和標準
- 修訂後的附錄 12 採用了最新版本的調和標準 ,以反映相關國際標準及技術發展的最新要求
製造商及進口商應檢視產品適用標準是否已轉移至新版附錄 12。儘管修正案設有至 2029 年 5 月 31 日的過渡期,但建議儘早依循新版附錄 12 的要求進行產品設計、測試及認證規劃。
對於熔斷器、限流器及配線系統相關產品的製造商而言,應特別確認適用的調和標準版本是否已更新,以避免未來認證或市場准入受到影響。
*資料來源: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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