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法規動態] 菲律賓修改無線/電信模組及設備證書核發規則
菲律賓國家通訊委員會 (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TC) 於 2019 年 8 月 7 日發佈通知,針對設備如具備無線/電信模組以及設備為單一認證型號 (Regulatory model name- RMN) 但會對應到多個銷售名稱時,修改其證書核發之規則。
- 具備多個無線/電信模組之終端設備:
目前 Laptops 或其他具有多個 Wi-Fi 模組之產品,不能僅使用一個型號作為代表,將需應用多個對應型號。
舉例:Laptop 有模組 A、模組 B、模組 C (所有模組皆為相同規格)。- 先前做法:1 張證書可同時列上模組 A、模組 B、模組 C
- 新規做法:3 個模組將分別核發 3 張證書,證書形式為
- 證書 1:主型號搭配模組 A
- 證書 2:主型號搭配模組 B
- 證書 3:主型號搭配模組 C
- 不同之銷售名稱應有不同證書,不能僅申請單一認證型號作為代表。
舉例:
認證型號為 ABC
銷售名稱則為 X1 與 X2。- 先前做法:1 張證書僅列認證型號 ABC
- 新規做法:
- 證書 1:認證型號 ABC 搭配銷售名稱 X1
- 證書 2:認證型號 ABC 搭配銷售名稱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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