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國家通訊委員會 (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TC) 於 2019 年 8 月 7 日發佈通知,針對設備如具備無線/電信模組以及設備為單一認證型號 (Regulatory model name- RMN) 但會對應到多個銷售名稱時,修改其證書核發之規則。

  • 具備多個無線/電信模組之終端設備:
    目前 Laptops 或其他具有多個 Wi-Fi 模組之產品,不能僅使用一個型號作為代表,將需應用多個對應型號。
    舉例:Laptop 有模組 A、模組 B、模組 C (所有模組皆為相同規格)。

    • 先前做法:1 張證書可同時列上模組 A、模組 B、模組 C
    • 新規做法:3 個模組將分別核發 3 張證書,證書形式為
      • 證書 1:主型號搭配模組 A
      • 證書 2:主型號搭配模組 B
      • 證書 3:主型號搭配模組 C
  • 不同之銷售名稱應有不同證書,不能僅申請單一認證型號作為代表。
    舉例:
    認證型號為 ABC
    銷售名稱則為 X1 與 X2。

    • 先前做法:1 張證書僅列認證型號 ABC
    • 新規做法:
      • 證書 1:認證型號 ABC 搭配銷售名稱 X1
      • 證書 2:認證型號 ABC 搭配銷售名稱 X2

 


* 如需轉載煩請註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