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UL
2019 年 5 月 16 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SAMR)及工業和資訊化部(MIIT)聯合發佈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實施安排》。
其認證模式有兩種,分為自願性認證及供方自我宣稱:
自願性認證:供方可自行選擇協力廠商認證機構對其產品進行認證,證明其產品符合有害產品限制使用相關的技術法規。
供方自我宣稱:供方自行對產品進行評估,證明其產品符合有害產品限制使用相關的技術法規。
所有合規評估的資訊都會被發佈到工業和資訊化部及市場監管總局的資訊平台上。
該法規要求認證機構應在相關產品獲得認證證書 5 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果資訊報送公共服務平台;供方應在產品投放市場後 30 日內在公共服務平台完成符合性資訊報送。
2019 年 11 月 1 日前,如下的產品應進行合規認證:
其中,法規管制的有害物質如下:
詳細規範請參考官方連結: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1905/t20190517_293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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