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rael – Ministry of Economy and Industry

發布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以色列經濟與工業部 (Ministry of Economy and Industry, MEI) 於 2025 年 9 月 30 日發布《12055 字號文件》,為關於空調設備標準令的臨時修改。

該臨時規定禁止進口和生產使用 A3 型製冷劑的空調設備,原因是使用 A3 型製冷劑的空調設備存在既定危險,不過這項規定並未包括製冷劑用量低於 200 克的可攜式空調。

該規定自 2025 年 10 月 8 日起生效,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這次的臨時修改旨在放寬使用 3A 型製冷劑且製冷劑用量不超過 200 克的可攜式空調相關進口和法規遵循要求。

*資料來源:Ministry of Economy and Industry (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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