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創新、科學和經濟發展部(ISED)發佈的 “干擾設備標準 ICES-005 第 5 版—照明設備”,該標準於 2018 年 12 月施行。但從 2019 年 6 月 1 日起,所有在該標準管制範圍內的產品,都需符合 ICES-005 第五版的相關要求。

適用產品如下:

  • 用於照明用用途的燈具和燈泡,包括有源電子元件、開關電子元件或燃氣照明設備
  • 多功能設備中的照明部分 (如吊燈-風扇組合)
  • 照明設備用模組或元件,其在超過9千赫的電路運行,並用於獨立銷售(如鎮流器等)。
  • 紫外 (UV) 和紅外 (IR) 輻射儀
  • 廣告招牌(如霓虹燈廣告招牌或緊急出口招牌)
  • 裝飾及娛樂照明(例如繩燈、迪斯可燈、劇場/表演泛光燈)
  • 房車或船隻的照明設備(如房車或船隻內廚房、餐廳或起居用途照明設備)
  • 火車、公共汽車及輪船客艙內的運輸照明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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