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主管機關SDPPI發佈新法規NUMBER 16 YEAR 2018 (NOMOR 16 TAHUN 2018)。

其主要內容如下:

  • 申請人必須是印尼當地公司,申請時需先有NIB and PLG ID。
  • 認證程序可分為二種方式:
    • 文件審核方式:可接受以海外認證實驗室或印尼當地實驗室所發3年內有效之測試報告進行申請。其海外報告發行之實驗室必須在SDPPI 表列實驗室清單中。
    • 當地測試:於印尼SDPPI指定之當地實驗室進行測試。
  • 申請需求文件:
    • 測試報告(其測試報告發行之海外及當地實驗室皆需列在SDPPI 表列實驗室清單中。)
    • 技術規格書
    • MoU (廠牌商及印尼當地公司之合約)
    • 產品照片
    • 符合性聲明(DOC)
    •  與當地電信公司的信件/合同協議,特別為以下設備:
      1. 行動通信系統的信號放大器 (中繼器/增強器)
      2. 電話或衛星數據機
    • 針對行動產品,必須有IMEI之聲明。
  • 證書換證:如有下列情況可申請換證
    • 更改持證者
    • 更改持證者地址
    • 轉換證書給其它公司
  • 標籤與警告標誌:
    • 證書持有者必須於證書發行後之30個工作天內,向主管機關上傳已標示QR code 與警告標誌實施情況之產品標籤相片上。
    • 所有 SRD及非SRD產品皆應於產品包裝上貼上警告標誌。
    • 除了SRD以外之產品必須於產品上貼上警告標誌。
    • 在產品或包裝上必須有標籤及QR Code (會在證書的右下方)。
    • 產品標籤照片必須在證書發行後之30個工作天內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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