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強制執行空調設備的全新能效標準
United Arab Emirates – Enforcement of the New Energy Efficiency Standards for Air Conditioners
本文作者:UL 阿聯法規專家 Eslam Abdelaal
中文發佈日期: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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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聯酋標準暨度量局 (Emirates Authority for Standards and Metrology, ESMA) 已宣布全新空調設備能效標準的執行指導方針和時間表。
- UAE.S 5010-1:2019 標準:電器能效標籤貼標要求第 1 部分:家用空調設備
- UAE.S 5010-5:2019 標準:貼標要求 – 電器能效標籤 – 第 5 部分:商用和中央空調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的全新空調產品均應符合上述適用標準要求,並且須附上有效的 ECAS/EQM 符合性證書,以表示已符合最更新的適用標準。
至於在阿聯酋市場上的那些仍符合先前 2016 版標準之設備/型號,相關的製造商、供應商和貿易商會有額外的六個月時間 (至 2021 年 6 月底) 來進行新標準要求的符合流程。
為有效利用六個月的緩衝時程,ESMA 已經在 2020 年 12 月 15 日邀請相關供應商提交正式的要求。
若供應商未能在 2020 年 12 月 15 日前提交上述的要求,將必須向 ESMA 與和當地主管機關參詢,以適時收取市場上現行產品的相關指示。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與之前的 2016 版本標準相比,新的標準針對能效分類方面,確立了較高的最低能效 (MEPS)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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