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16 年 7 月 17 日,主管機關 ACCC 發布懸浮滑板 (亦稱平衡滑板車) 的強制安全要求,以取代之前暫用的規範,此意謂所有在紐/澳市場銷售的該項產品皆須符合 UL 2272 或 IEC 標準 (可援用標準包括 AS/NZS 60335.1:2011 或 UL 2272),而欲進入澳洲維多利亞州的產品則另有額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