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針對質量管理和安全控制法有公佈新整合法規,將於2017年1月28日開始執行。

以下草案資訊為新法規「電器及家電安全控制法」初步重要改變的內容,後續如有正式官方發佈及任何最終訊息,UL GMA Taiwan會持續追踨更新。

  1. 針對【安全認證】(Safety Certification) (Type 1)
  • 目前:工廠檢驗要求為每年一次。
  • 新規:工廠檢驗要求將改為2年一次。針對只進口一次之產品,將提供一次性KC 證書以便申請。

 

  1. 針對【安全確認】 (Safety Confirmation) (Type 2)
  • 目前:證書上有證書效期的訊息。
  • 新規:證書不再標示有效期限,新法生效後才到期的證書,將不需延展也可持續有效。例如:證書有效期在2017年1月28日,在有效期過後,不需提出更新申請,將自動持續有效。反之,在新規執行前到期的證書仍會失效。

 

  1. 針對【自我宣告】(Type3)
  • 目前:申請者自行保留測試報告等宣告文件,無需提交至相關主管機關。
  • 新規:申請者則需將宣告之相關文件提交到主管機關網站(http://www.ksafety.kr)。

 

  1. KC相關的認證資料保存方式
  • 目前:需以紙本保存申請表及測試報告等文件。
  • 新規:可用電子檔保存申請表及測試報告等文件。

 

  1. 新規重申KC標示的說明
  • KC 字樣及製造商/進口商名稱可標示在產品或外包裝上。
  • KC標示需包括的內容:
    a.) KC 字樣
    b.) KC證號 (適用於Type1 與 Type2)
    c.) 產品型號
    d.) 產品額定值
    e.) 製造商的名稱 (=工廠) 或進口商(需提供國籍)
    f.) Class II符號 (適用於Class II產品)
    g.) 原產地
    h.) 製造日期
    i.) 當地技術服務的連絡資訊(A / S 電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