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產業減少使用並控制限用化學物質於電氣和電子設備,以及促進消費者對於資源的有效利用和減少環境負擔的意識;BSMI開始要求製造商或進口商,針對自動資料處理機、印表機、影像複印機、電視機、監視器、顯示器、多媒體播放器、投影機等商品,應符合CNS 15663第五節『含有標示』的要求,並明確標明『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於本體,包裝,標貼,或說明書上。

有生產或進口自動資料處理機、印表機、影像複印機、電視機、監視器、顯示器、多媒體播放器、投影機等商品的廠商,從2017年7月1日開始,RoHS將為強制項目。

從現在到從2017年7月1日這段過度期間,廠商可以選擇舊制(無RoHS)或新制(有RoHS)申請BSMI證書。

  • 選擇舊制(無RoHS)申請新證書,證書的有效期限會比正常的三年短,證書的有效期限只到2017年6月30日。
  • 選擇新制(有RoHS)申請新證書,證書的有效期限會維持正常的三年。

 

解決方案: UL可協助客戶取得RoHS的測試報告,並以新制要求申請證書,如有需求請洽UL業務代表。